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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夜屠夫

至翌日(十三日)陈石山找到陈凤兰的丈夫,再和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再到殓房,结果凭尸体上假牙的牙托,右臂上的刀疤痕,手臂上的纹身图案,肯定了这就是陈凤兰。

不过,在随后的两日里,警方再找不到尸体的其馀部份,正当警方放弃找寻时,陈凤兰的另一裁尸体就在马鞍山一值地盘被发现。

当日是二月十五日,在下午一时半,地盘两名韩国工人见一只狗在海边抓嗅一些东西,其中一人上前查看,发现那是一具已见骨的人体躯干,于是赶走山狗,立即报警。

这截碎尸,是陈凤兰由颈至腰的部份,发现时只有少许肉附在上面,相信是被河水冲出了吐露港、再被冲到马鞍山。

七截的尸体就只找到六截,臀部一裁,始终找不到,可能已被海水冲出大海。

碎尸的身身分获得证实,但破案却无线索,警方最初怀疑是黑社会施行“家法”,以警剔反叛者,也怀疑是国际贩毒集团间斗争的牺牲者,但经过调查,并不发现有这些迹像。查问过陈凤兰的亲友和舞客,一样找不到可疑之处。

陈凤兰的父亲陈石山就向新闻界表示,他相信女儿是被人有计划的谋杀。他对这个十二岁离家、十七岁就误堕风尘的女儿惨遭如此下场感到痛心。

陈凤兰的姊姊则在事后忆述,在陈凤兰失踪后的第二晚,她梦中见到陈凤兰向她说要买海藻煮汤去骨火。

其姊说凤兰的尸骨被沉于海底,这与海藻的“海”和去骨火的“骨”是不谋而合。

不过,这一切对破案都没有帮助,只是为市民增添一些茶馀饭后的助谈资料而已。

而香港人忙碌的生活,很快也会把事情冲淡,碎尸案只哄动了几天,又归沉寂。

而警方在茫无头绪中,亦于三月十七日宣布悬红二万五千元,给予能提供破案人。

雨夜屠夫(B)

也不知是风声紧抑或还未“瘾起”干第二次,跟着下来的三、四个月,林过云一如未发生过任何事般,每日上班、下班、睡觉。

不过,他开始购进更多和更好的摄影器材,参看人体解剖的书藉和模型,又买了两副手扣,并将电线和一把利刀用纸袋包好,藏在车上,为第二次行动作好充份的准备。

对于驾夜更的士,林过云有种特别的感受,尤其雨夜时开快车,因为下雨令他有种莫明的冲动。

他又觉得自己是“天父”所挑选出来的,自己应该伺奉“天父”,因为当独处时,“天父”总包围着他。

回想起杀陈凤兰的事,他发觉似乎对她并不憎恨,而对于这件事,他还有点害怕,但当动手杀她时,自己有点像处于梦幻中,觉得只是精神上坏的一面在活动。

无论他的思想是怎样矛盾,在差不多四个月之后,也就是八二年的五月二十九日,三十一岁的陈云洁成了第二个遇害者。

陈云洁是名已婚妇人,已有两子,在遇害前的半个月,她才到油麻地金喜来康乐中心当收银员帮补家计。

五月二十九巳凌晨五时,她下班后发觉正下着倾盆大雨,有同事叫她去打麻雀,但她急于回家看望两子,因此没有答允,步行到佐敦道与吴松街交界处,截着林过云之的土,回土瓜湾家中。

林过云驾车到了漆咸道近海底隧道处,眼见滂沱大雨,周围漆黑一片,他就把车停下,假说汽车出了毛病要下车看看。

查看过周围情况后,开了后边座位的车门,俯身到司机位太阳挡板处,取了藏有利刀的纸袋,抽出利刀,指吓陈云洁,然后取出手扣要陈云洁戴上。

陈云洁还以为遇上劫匪,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,她只有自己带上这手扣,待得见到林过云把电线绕着她的颈时,一切已经迟了,雨声把她的呼喊声淹没了,雨点把她生命之火淋熄了。

林过云把车驶回安庆大厦家中门外,看更在打瞌睡,他又一次成功地把尸体用电梯运回家中,把尸体藏在床底,然后驾车去交更。

回家后,见家人已外出,林过云搬出了陈云洁的尸体,把她的上衣和内衣裤脱光,把外边的长裙拉高至胸部,拍摄阴户的特写,然后是乳房。

拍完了硬照,他较好活动摄影机的位置,开始为第一次“解剖”,并进行录影。

可能陈云洁的尸体骨节已开始发硬,难以摆布,林过云一边用力将尸体屈曲,一边向着尸体说∶“唔该借歪。”

他割下了陈云洁的一对乳房、肾脏、直肠和卵巢,当动手割阴户连子宫的部份时,突然有人敲房门。

这时有人敲房门,实在非同小可,他先关了录影机,然后大声喝问∶“谁?”

对方一开腔回答,林过云心头始稍宽,原来是幼弟和幼妹来找与他同房的弟弟,他着两人等等,稍事收拾一下,差不多十分钟,才把房门开了一条缝,探头外出着弟妹离去,因为房中只他一人,并叫他俩不要随便来敲门。

弟妹知他性情古怪,也不敢多问就离去。

林过云舒了口气,继续将阴户连子宫的部份小心翼翼的用解剖刀割下,将乳房摆到放陈凤兰那乳房的胶盒内,肾脏、直肠和卵巢就放进一个棕色玻璃瓶中,用白酒浸着,阴户连子宫就放进另一白色胶盒,也用白酒浸好作防腐作用。

解剖的工作既费神也费气力,交车后整天未睡过,再经过了几小时工作,林过云坐下来休息,盘算尸体加何处置,抛下城门河的办法已行不通的了。

他闭上眼睛,一边养神,一边回忆驾的士以来去过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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